航標按工作原理分類,有視覺航標(Visual aids to navigation)、音響航標(Audible aids to navigation)和無線電航標(Radio aids to navigation)三類。
視覺航標 是有目的建造的設施,它向船舶上經過培訓的觀察者傳遞信息以便助航。傳遞的過程稱為發射擊海上信號(Marine Signalling)。視覺航標通常包括燈塔、立標、導標、燈船、浮標、日標牌和交通信號。視覺航標的有效性由諸如下列一些因素決定:
●航標的種類和該類航標所具有的特征;
●相對船舶典型航線的航標位置;
●航標與觀察者的距離;
●大氣條件;
●與背景條件有關的對比度(顯著性);
●航標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視覺航標通過下列特征識別:
●類型:固定結構和浮標平臺;
●位置:包括輔助航標與其他航標和可觀察特征的關系;
●特征:包括形狀、尺寸、高程、顏色、有無燈器、信號性質、光強、扇形光、建筑材料、逆向反射器、名稱、字母和數字。
音響航標 是以音響傳送信號,引起航行人員注意的助航標志。音響航標,在能見度不良的天氣或在水中,發出具有一定識別特征的音響信號,使船舶知道其概略方位,起警告危險作用。音響航標包括氣霧號、電霧號以及霧情探測器等。
無線電航標是以無線電波傳送信息供船舶測定船位的助航標志。利用無線電技術對運載體運動進行引導,稱為無線電導航。能夠完成一定的無線電導航任務的技術裝置總體,稱為無線電導航系統。一般認為無線電是航海導航的新技術。與視覺航標相比,無線電導航系統通常有更大的覆蓋區,且如果足夠數量的船舶載有相應的接收機時,它有較好的成本效益。
無線電導航系統可分為三類:
1、定位系統:例如羅蘭C/柴卡、全球定位系統(GPS)、差分全球定位系統(DGPS);
2、參考系統:例如電子海圖系統(ECS)、電子海圖顯示和信息系統(ECDIS)和海圖標繪儀;
3、信息系統:減少碰撞和擱淺的危險及保護海洋環境。這些采用船舶交通服務(VTS)、船舶報告系統(SRS)和船載自動識別系統(AIS)的形式。
燈塔 是裝有高光強燈器,射程一般不小于15海里,還可同時裝有音響或無線電助航設備,通常設在沿海、港口等重要位置的塔形大型固定標志。
燈樁 是設置在陸地上或水中指定位置上發光的固定助航標志。
立標 是設置在陸地上或水中指定位置上不發光的固定助航標志。
導標 是在同一垂直面上,由兩座或兩座以上構成一條方位線,一般設置于狹窄航道上作為指向的助航設施,又稱疊標。
浮標 是指錨碇在指定的位置具有一定形狀、尺寸和顏色等特征的浮動標志,裝有燈器的浮標,簡稱燈浮標
雷達應答器 與船用雷達配合使用,工作在航海雷達頻段內的接收和發射設備。
全球定位系是統利用多顆高軌道衛星,依據距離和距離變化率的測量來確定運載體位置和速度等參數的無線電導航系統,又稱GPS。差分全球定位系統是指使用差分接收技術提高GPS定位精度的系統,又稱DGPS系統。利用無線電指向標頻率資源作為差分數據鏈,進行DGPS服務的系統,其工作頻段為 283.5~325kHz,為無線電指向標-差分全球定位系統,簡稱RBN-DG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