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梁橋式起重機操作規程
1.工作前
應對吊鉤、鋼絲繩和平安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片的要求進行檢查,a.帶駕駛室的單梁橋式起重機、司機接班開車前。發現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
每班應有專人負責按點檢卡片的要求進行檢查,b.地面支配的單梁橋式起重機。發現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
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c.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
2.工作中
重新將重物放下,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b.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越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平安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立即停機,c.發現異常。切斷電源,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3.工作后
大車停靠在指定位置,a.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閘,切斷電源。
b.進行日常維護頤養。
c.做好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