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控制室信息系統的檢測
檢測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傳輸、顯示火災報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檢測與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接口、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對火災報警的響應及其火災運行模式,應采用在現場模擬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方式進行。
檢測方法:定期使用專用加煙試驗器及加溫試驗器向感煙火災探測器或感溫探測器進行加煙(或加溫)試驗,使火災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觀測檢查消防控制室及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相應的顯示裝置及打印機,都應記錄和顯示相同的火災報警信息內容及報警時間。要求火災報警信息傳輸要準確、完整、一致;系統反應時間小于或等于3秒。否則判定為不合格。
2.新型消防設施的設置及功能檢測
《規范》第7.2.9規定,新型消防設施的設置情況及功能檢測應包括:早期煙霧探測火災報警系統;大空間早期火災智能檢測系統、大空間紅外圖像矩陣火災報警及滅火系統;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有些新型消防設施還未寫入標準規范,但已在一定范圍內應用,應按法定程序得到消防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的認可。
3.安全防范系統對火災報警響應的檢測
《規范》第7.2.11條規定,安全防范系統中相應的視頻安防監控(錄像、錄音)系統、門禁系統、停車場(庫)管理系統等對火災報警的響應及火災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檢測,應采用在現場模擬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