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業順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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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斯特蓄電池銷售電話—廠家電話
深圳市杰斯特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河南豫光金鉛集團和深圳市冠欣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投資的一家現代化鉛酸蓄電池制造商,是中國物理與化學電源行業協會會員單位,也是國內大型專業研制、開發和生產鉛酸蓄電池的廠家之一。 河南豫光金鉛集團是國有大型企業和亞洲大的電解鉛廠。2005年電解鉛產量在國內同行業排名第一,白銀產量在國內同行業排名第3,礦燈產量在國內同行業排名第1,鉛酸蓄電池產量在河南省排名第1。其中電解鉛和白銀已分別在LMA和LBMA注冊。豫光集團早在1958年就開始鉛酸蓄電池的研究和制造,迄今已有近50年的歷史,擁有豐富的制造經驗和先進的生產技術。特別是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壓鑄機的投用,使本公司的礦燈和牽引型系列蓄電池在循環壽命等主要特性上處于國內同行業優秀地位。
深圳市冠欣投資有限公司是財務領域的著名投資公司. 依托河南豫光金鉛集團的技術優勢、資金優勢和自產電解鉛的優勢 ,深圳杰斯特電源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了閥控密閉系列、牽引型系列、礦燈系列等多種型號鉛酸蓄電池,產品包括PS、PK、PL、PM、KS 、KT、D、VBS、PzS等9大類200多個品種,電池 電壓有2V、4V、6V、8V、12V、24V,額定容量0.5AH—3000AH。其各項性能達到GB、JIS、IEC、DIN、BS標準,并通過美國UL 認證、歐盟CE認證、ISO9001:2000認證。產品廣泛用于電信、電力、煤礦、礦山、國防、鐵路、銀行、船舶設備、UPS系 統、電動工具、電動玩具、電動助力車、摩托車、應急照明等。 目前,深圳市杰斯特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的“POWER KINGDOM”系列電池90%以上出口國外,產品暢銷歐美、亞洲等二十多個國家 和地區。公司已在美國、加拿大、歐洲、澳大利亞、新加坡及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相繼建立了銷售網絡,。公司總部位于深圳 經濟特區,毗鄰香港。生產基地設在深圳市觀瀾鎮佰公坳工業區,緊靠機荷(深圳機場至荷坳)高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公司將本著“誠實,守信,雙贏”的經營理念,用心為顧客提供優質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
杰斯特蓄電池行業信息
使用和保養
雖然免維護電池在使用時不需要人工進行專門的維護工作,但是在使用時還是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使用不當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影響電池使用壽命的因素有以下幾點:安裝、溫度、充放電電流、充電電壓、放電深度和長期充電等。
5℃左右,杰斯特UPS浮充電壓值也是按此溫度來設定的。
1、蓄電池使用時,應將端子上涂以凡士林或黃油。
2、使用過程中切勿將電池封蓋打開,以免影響電池使用壽命。
3、電動助力車在啟動、上坡或逆風行駛時應輔以人力驅動,防止電池供電電流陡然增大,影響電池壽命。
4、加速時應避免直接加速至快檔,在路況允許條件下,盡可能以高速行駛,這樣可以延長電池壽命。
5、盡量減少頻繁剎車、啟動,這樣也可以延長電池壽命。
6、電動助力車在每一次使用后,必須對電池及時充電,電池每次使用放電深度不宜過深,否則電池的壽命將縮短。
7、蓄電池長期不使用時,應充足電后存放,并每隔三個月進行一次全放全充維護。電壓:12V型號:OTP化學類型:50HZ電液量:足量L外型尺寸:不同mm額定容量:380重量:10KG用途:工業用電2、氣體再化合3、免維護操作4、高放電能力
5、自放電率低:采用新型合金,網狀板柵結構、超純電解液,自放電率小,6、適用溫度廣7、恢復能力強8、循環壽命長:應用高性能配方,具有長壽命特點,25℃正常使用情況下可達360次以上。按規定維護使用,循環次數可達650次以上;9、容量大、比能量高:采用特殊工藝制作、其容量大于100%,比能量達36-40Wh/Kg;10、安全可靠:采用獨特設計,流線型閥面的注液閥,使用時間耐久,安全性能優越;;
11、優化的設計:采用插式或扣式蓋板,使蓄電池維護更加方便,定期維護可延長使用壽命50-100%或更長;
北京金業順達是全球大的蓄電池生產企業之一,是一個以中國深圳為管理中心,在中國大陸、歐洲、香港、越南、印度擁有制造基地或銷售服務中心、分銷網絡遍布全球的企業集團。
公司成立于1994年,總部位于深圳市,擁兩大生產基地----- 北京金業順達科技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來,公司堅持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之路,成長為中國蓄電池行業外向型企業的領導性力量。其中鉛酸蓄電池業務連續多年位列中國密封鉛酸蓄電池出口量第一。
杰斯特蓄電池資訊
拿什么來拯救你 《可再生能源法》?
在新電改和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標和背景下,棄風棄光儼然已經不僅僅危急到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存亡,更是對國家進一步深化電力體系改革、向“低碳、清潔”能源結構轉型的一個重要的考驗。
已經過去的2015年,讓可再生能源人痛心的幾個詞就是——“棄風,棄光和限電”。
棄風(光)和限電對行業的傷害是巨大的,僅經濟損失一項就十分驚人。據相關部門估算,2015年全年的棄風電量達到350億千瓦時,直接經濟損180億元,棄風損失幾乎抵消了2015年全年新增裝機的社會經濟效益。
這些損失不僅讓本已經步履維艱的可再生能源企業背負起沉重的資金包袱,嚴重影響企業的研發投入和產業的健康發展,更危及國家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的發展,以及可再生能源國家發展目標的達成。
一個更為危險的信號是,2015年下半年,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消納過剩的火電產能,保障火電企業利益,竟利用行政手段推行所謂的“風火交易”,要求風電補償火電,或者干脆直接要求關停風電為煤電讓路。
2015年11月20日,云南省工信委于下發《2015年11月和12月風電火電清潔能源置換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314號文件),其中要求風電企業補償火電企業,將風電部分收益支付給火電企業。
2015年12月,新疆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發布《關于發電控制的通知》提出“未參與外送交易或提交交易的新能源場站暫停發電。參與外送交易的新能源場站當簽訂外送合同完成后將暫停發電。”
這些做法明顯違反《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中有關“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和保障性收購”的規定,涉嫌違法行政。如果此類行徑不加遏制,會有多少地方政府會進一步效仿云南、新疆,不僅進一步加劇可再生能源棄風棄光的問題,更視《可再生能源法》為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