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深圳市數字經濟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云計算
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臺即服務(PaaS)和軟件即服務(SaaS)等領域。
(二)大數據
重點支持數據采集、數據清洗、數據分析發掘、數據可視化、大數據行業應用等領域。
(三)電子商務
重點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大宗商品網絡交易、綜合型電子商務等第三方服務平臺。
(四)金融科技
重點支持區塊鏈產品、量化金融平臺與系統、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金融風險管理系統研發及產業化。
(五)共享經濟
重點支持分享型研發設計平臺、在線知識共享平臺、勞務資源分享平臺研發及產業化。
(六)人工智能
重點支持感知識別、知識計算、認知推理、運動執行、自然語言處理等領域的共性技術研發及產業化。
二、扶持計劃類別及資助標準
(一)高技術產業化扶持計劃
1、事后資助方式。對通過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的項目予以立項備案,待項目實施完成并通過我委組織的專家驗收后,按照專項審計確認的項目總投資的2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2、dai款貼息方式。專項資金原則上對單個項目的dai款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認定的dai款利率為dai款合同中約定的dai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50%),貼息額度為dai款利息總額的7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二)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組建扶持計劃:事前資助。按經專家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資助對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申報指南和相關規劃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可自行編制或委托具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并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節能、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或相關認證和生產許可。
(三)已明確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資金落實,有自有資金證明、金融機構出具的dai款承諾(自有資金+銀行dai款≥項目總投資)。
(四)項目申報單位應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深圳分廳在線申報,選擇相關產業和項目類別進行在線申報,無需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1.高技術產業化(事后資助方式)扶持計劃項目申報,請登錄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90002500669396609313440300。
2.市級工程實驗室組建項目申報,請登錄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90002500569396609313440300。
(五)項目涉及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的,申報單位應準確、及時向市統計部門報送相關投資數據。
(六)我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建設單位代理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建設單位自主申報。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委舉報。
(七)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八)項目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經市統計部門認定超出誤差的,將取消項目申報資格;多次超出誤差的,將列入“黑名單”,且兩年內不得申報相關專項。
(七)各類扶持計劃的具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求等詳細參見申報指南(附件)。
五、申報時間和咨詢電話
(一)在線申報時間:2018年6月11日9:00至2018年7月2日18:00。
(二)咨詢電話:0755-88127353、88101107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數字經濟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申報指南
注:請申報單位提前在區(新區)發展改革部門做好社會投資項目備案或核準工作。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 深圳市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申報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