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起草公布開始,該標準就吸引了不少再生塑料行業人士的關注熱議,值得一提的是該標準只是上述協會于“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發布的標準,該標準的實施與否目前還在和海關溝通洽談中,政府并沒有認可或執行該標準!具體的再生顆粒檢測標準,還要以政府或海關總署官方發布為準。
盡管該標準并非政府或是海關正式施行的標準,但是該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海關檢驗人員在再生塑料通關檢驗的過程中有一套快速易行的鑒別方法,在保證將不環保的廢塑料無法進入國內的同時又可以加快進口再生顆粒企業的通關時效。標準在繼承“三個一致”的具體檢測標準外還增加了對于再生料灰塵和氣味的檢測標準。
在該標準發布后,不少再生塑料行業的從業者就標準內容等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行業內人士針對標準的實施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認為在海關總署及各地口岸還未認可或執行該標準之前,其根本沒有任何效力;也有認為新增的兩個關于灰塵和氣味的檢測標準全無必要,標準的出臺和它宣傳的目的是南轅北轍;而標準中對于“再生顆粒的包裝要求采用內襯塑料袋、外編織袋包裝,每一包裝件應有標識,包含產品名稱、生產者名稱、地址、產品執行標準號、產品規格、產品分類、產品數量和產品生產日期等信息。”也讓業內人士大為吐槽,認為制定標準的純屬外行,毫無工廠管理經驗。
就此,有媒體采訪資訊了標準的起草人之一——陳向文,根據陳向文的解釋,標準中加入對包裝的要求,主要考慮到進口再生顆粒主要以海運為主,采用內襯塑料袋、外編織袋的包裝,可以預防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受潮。
關于包裝上應標有的7項信息,也是產品的基本信息,使得再生塑料顆粒的產品信息更規范,也有利于產品質量的追蹤。
關于標準中新增加的灰分與氣味的檢測,灰塵主要是考慮落地料和其他廢塑料混入再生顆粒中,通過對比渾濁度可輔助判斷是否屬于固廢;氣味的檢測也是為了防止再生顆粒生產過程中混入其他的料或雜質導致氣味異常,而再生顆粒本身并不存在明顯的異味。
對于標準引發的爭議,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分會常務副會長王旺表示,企業如果符合標準中所規定的的要求,那一定會提高海關通關的時效,即使企業生產的再生顆粒有一兩項沒有達到《鑒別方法》中的要求,也不能說明進口的再生顆粒就是固廢。
因為固廢的鑒別需要一系列的檢測方法和數據的支撐,不是一兩個指標就可以判斷進口的再生顆粒是否屬于固廢。隨著再生顆粒進口數量的增加,海關的工作人員也越來越了解該商品的基本特性,這將有助于規范再生顆粒的進口管理。
多年從事固廢管理的一位專家認為,再生塑料行業產業層次參差不齊,行業中沒有統一的規范和標準,這不僅不利于管理部門的監管,也不利于下游企業采購再生顆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