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專家):詔安本地的水下切割隊伍
1. 潛水工作應由持有潛水證的專門的潛水人員擔任;
2. 潛水前潛水員的身體條件應符合潛水作業要求;
3. 潛水員下潛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3.1 戴好頭盔后應試驗排氣閥門,調節空氣,方可沿水繩下水;
3.2 當頭盔剛淹沒水線下是時,檢查潛水衣、頭盔等有無漏氣現象,經檢查許可后方可下潛;
3.3 到工作位置后立即打信號報告,說明自己的感覺和情況。
4. 潛水員水下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4.1 工作開始前,應先了解周圍情況,調整好空氣,辨明方向,然后進行工作;
4.2 水下行走應側身移動,不準在重吊物件、其他懸吊障礙物和船只下面穿過,不隨意觸動無關物體和水生物;
5. 在一般情況下,禁止夜間進行水下作業,如遇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經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批準,并應注意下列各項:
5.1 潛水員作業船舶及周圍必須有良好的照明設備;
5.2 自作業開始至結束,必須有強光照射潛水員排除氣泡在水面;
5.3 必須保證在電氣照明故障時有常明設備,遇電氣照明故障時,應立即命令潛水人員停止工作,上升至水面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