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的工作條件
1、電纜的導體的最高額定工作溫度為90℃。
2、短路時(最長持續時間不超過5s)電纜導體的最高溫度不超過250℃。
3、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為電纜直徑的15倍。
4、系統的工作電壓應不大于系統額定電壓的1.1倍。
5、當電壓使用交流系統時,電纜的額定電壓至少應等于該系統的標準電壓。當使用于直流系統時,該系統的標稱電壓應不大于電纜額定電壓的1.5倍。
二、電纜的吊運和保管
1、在運輸過程中,不應使電纜及電纜盤受到損傷。嚴禁將電纜盤直接由車上推下。電纜盤不應平放運輸、平放貯存。
2、請勿從高處仍下裝有電纜的電纜盤或電纜圈,在運輸過程中,電纜盤必須放穩,并用合適的方法固定,防止互相沖撞或翻倒。
3、運輸或滾動電纜盤前,必須保證電纜盤牢固,電纜繞緊。滾動時必須順著電纜盤上的箭頭指示或電纜的纏緊方向進行。
4、電纜應集中分類存放,并應標明型號、電壓、規格、長度。電纜存放處不得積水。
5、電纜在保管期間,電纜盤及包裝應完成,標志應齊全,封端應嚴密。當有缺陷時應及時處理。
三、電纜的安裝敷設
1、電纜在放線時,張力應均勻,以免電纜扭曲,使絕緣線芯產生裂絞,導致事故發生。
2、做電纜頭時,要嚴格按國家電力施工規范使用專用工具。
3、電纜在安裝過程中一旦發現機械損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請務必對電纜進行相應的檢查,以確認電纜絕緣是否損壞。
4、電纜敷設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4.1電纜型號、規格、電壓應符合設計。
4.2電纜外觀應無損傷,絕緣良好,電纜應經試驗合格。
4.3應根據設計和實際路徑,計算每根電纜長度,合理安排每盤電纜,減少電纜接頭。
4.4在帶電區域內,安裝敷設電纜,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