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平板吊車的檢查驗收:
新安裝電動吊車的驗收要求無負荷、靜負荷和動負荷試驗全部合格。
1、無負荷試驗接通電源,不吊掛載荷,開動電動機進行反正轉試驗,在試驗時應檢查限位器、按鈕和電磁制動器等電器設備的靈敏性,同時還應檢查減速器的聲音、油溫、齒面接觸情況以及操縱線路的正確性。
2、靜負荷試驗先以額定負荷開到距地表面100mm處,空懸lOmin,檢查傳動機構和制動器工作是否平穩可靠,聲音是否正常;然后以超額定負荷25%進行試驗,其方法、條件均與額定負荷試驗相同。
3、動負荷試驗靜負荷試驗結果良好后,再以超額定負荷10%進行動負荷試驗。反復開動起升、下降和運行機構,此后各機構應動作平穩、無跳動現象,車輪與鋼軌應全部接觸,吊鉤無抖動,制動器無噪聲,制動平穩可靠,溫升正常。制動電磁鐵溫升不許超過85度,制動下滑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制動距離s<100,單位為m, v為起升速度,單位為m/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