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三類經營許可證新鄉地區企業不會辦的可以找我
1、法定代表人的明、任命文件應有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應與原件相同,復印件確認留存,原件退回;
3、房產證明、房屋租賃證明(出租方要提供產權證明)應有效;
4、質量管理人、企業負責人的簡歷、或明應有效;
5、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建立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檔案或表格。
6、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如無公章,則須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簽字或簽章。
如果被吊銷醫療器械三類經營許可證還繼續經營,就屬于無照經營,相關法律規定對其作出以下取締辦法。第四條下列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1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2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3已經依法取得醫療器械三類經營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4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后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