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吊機(船吊)的作業要求
發布者:jnlbzg 發布時間:2020-11-29 16:48:36
1、起重機作業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實習,經特種設備行政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獲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進行起重作業。
2、起重機必須經安全監察部門安全檢驗合格,換發準用證,并在其有效期內方可實施起重作業。
3、起重司機應檢查各限位裝置、限制裝置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制動裝置及離合器操縱裝置等齊全有效,鋼絲繩安全狀態應符合安全要求。嚴禁起重機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4、不得在高壓線附近進行作業。當需要時應遵守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同時應有專人監護下進行作業。
5、作業場地應有良好的照明。
6、允許作業的風力一般規定在五級以下。遇到下雨或打雷、下雪的天氣要停止作業。
7、在化工區域作業時,應使起重機的工作范圍與化工設備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8、在易燃易爆區工作時,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起重機的動力裝置、電氣設備等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
9、在人員雜亂的現場作業時,應設置安全護欄。
10、司機身體不適或精神不佳時不得操縱起重機。嚴禁起重作業人員酒后作業!
版權聲明:PLC信息網轉載作品均注明出處,本網未注明出處和轉載的,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權,或有其他諸如版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傷害,并非本網故意為之,在接到相關權利人通知后將立即加以更正。聯系電話:0571-8777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