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供電單位的劃分以行政劃分為基礎,在國家電網公司的運營范圍內,幾乎所有省級供電公司的名稱均以省份命名,比如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等等。但是有兩個特殊省份在一省之內有兩家電網企業,分別運營該省內不同區域的電網,那就是內蒙古自治區和河北省。其中,內蒙古西部電網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由企業與自治區共建)這個全國獨立的省級電網公司來運營,不屬于國家電網序列,而內蒙古東部電網則由國家電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來運營;在河北省,南部的石家莊、邯鄲、保定、滄州、邢臺、衡水六市及雄安新區由“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來運營,北部的廊坊、唐山、秦皇島、承德和張家口由“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來運營。
對于內蒙古而言,因為國家電網只經營一部分,一省之內有兩家電網還相對容易理解一些。而河北全省的電網都屬于國家電網公司,但卻成立了兩個省級電網公司來運營,是不是就不太好理解了呢?這個問題是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的,想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就必須要了解曾經華北地區的一個比較特殊的重量級區域電網企業——華北電網有限公司。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之初,在國家電網內部實際上存在了五個具有市場主體地位的區域電網,即東北、華北、西北、華中和華東,五大區域電網幾經沉浮,從最初組建到紛紛解體用了不過十年的時間。關于五大區域電網的成立與撤銷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中進行討論。河北一省之內分為兩個供電公司,要由那個最為特殊的也是最后被撤銷的華北電網有限公司說起。
與其它幾大區域電網公司相比,華北電網有一定特殊性。除了為北京保供電外,華北電網在歷史形成上也比較復雜,其他四大區域公司都是在省級公司基礎上成立,而華北電網卻是先成立區域公司,后下設省級公司,其誕生本身比省級電網更早。
在被拆分之前,華北電網的組織架構包括:
兩個省級分公司:北京電力公司、天津市電力公司;
三個省級子公司:河北省電力公司、山西省電力公司和山東電力集團公司;
兩個控股子公司:秦皇島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華北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直屬直管單位23個:發電單位3個(天津大港發電廠、北京十三陵蓄能電廠、潘家口蓄能電廠);供電單位7個(唐山供電公司、秦皇島電力公司、張家口供電公司、承德供電公司、廊坊供電公司、北京超高壓公司、大同超高壓供電公司);施工修造單位4個(北京電力建設公司、天津電力建設公司、北京送變電公司、北京電力設備總廠);其他單位9個(國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電力醫院、學校、療養院等)。
因為華北電網管理區域范圍包含首都北京,自然承擔了保障北京供電安全的使命,這也是為什么河北北部環繞北京的五個地市(唐山、秦皇島、張家口、承德和廊坊)屬于當時的華北電網直屬直管供電單位,而不隸屬于任何一個省級供電公司。
由于種種原因,2011年起,國家電網加設了西北分部、華中分部、華東分部、東北分部,開始逐步拆分華北電網以外的四大區域電網。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因為轄區內包括政治地位特殊的北京,電網的安全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同時因為華北電網的成立早于其轄區內的省級供電公司,業務和資產聯系更緊密,拆分阻力比較大,所以最后一個才被撤銷。
2011年底,國網公司加設了國網華北分部,開始逐步撤銷華北電網。但是因為首都北京的供電自給率較低,比較依賴外來電力輸送,其電力輸送網架結構主要在河北北部五市,保障首都供電安全的電力輸送通道需要統一管理,2012年2月,新成立的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正式獨立運行,總部設在北京,主要運營原來由華北電網直管的河北北部五市的電網公司。
冀北公司承繼了原華北電網有限公司的主要職能,承擔著保障首都供電安全的重要職責。另外,冀北公司繼承了原華北電網有限公司主要的輔業資產。由此,冀北電力有限公司成為國家電網旗下最年輕的省級電網企業,華北電網也實際上失去了市場主體地位,由華北分部對北京、天津、山東、山西、河北、冀北六個省級供電公司進行電力和調度等。華北電網這個地位獨特的區域電網企業實際上也就此解體。
綜上所述,在二者關系上,河北公司和冀北公司曾經屬于原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只不過河北公司為曾為子公司,冀北公司則由曾經的直管單位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