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名、
企業名稱查詢
申辦人提供法人和股東的復印件(或上姓名即可)。
申辦人提供公司名稱2-10個, 寫明經營范圍,出資比例(據工商規定:字數應在60個內)。
由各行政區工商.局統一提交到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注冊公司d一步,即查名,通過市工商行管理局進行公司名稱注冊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冊官進行綜合審定,給予注冊核準,并發放蓋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稱登記專用章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提供、
新注冊公司申辦人提供一個法人和全體股東的各一份。
相關行政機關如有新規定,由相關部門和申辦人按照國家規定相互配合完成。
二、審 批
經營范圍中有需特種許可經營項目,報送審批
如有特殊經營許可項目還需相關部門報審蓋章,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根據行業情況及相應部門規定不同,分別分為前置審批和后置審批。(特種許可項目涉及,如:衛防、消訪、治,安、環保、科委等)
四、刻 章
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過程中,需要使用圖章,因此由公,安部門刻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全體股東章、公司名稱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