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科瑞 孫斌 18068367133
我國20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始對接地故障電氣火災做出防范規定,例如JGJ/T16-19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GB50054-199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等。2005~2006年,GB5004-95(2005年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GB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建規》)中增加了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規定。《高規》第9.5.1條規定高層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建規》11.2.7條規定在影劇院、館所、倉庫、住宅小區、醫院、商店、學校等場所宜設置剩余電流動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為了進一步明確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系統構成、系統設計、設備選擇、系統供電、線路敷設等要求,國家標準GB14278-2005《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明確提出了“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定義,并將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細化為三部分: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強制性國標GB13955-2005《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強調了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電氣火災的防護作用,要求在建筑物內安裝剩余電流動作火災監控系統。另外,對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消防法》還規定了相應的法則來保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相關規范的實施。
安科瑞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電氣火災系統,電氣火災探測器,電氣火災報警,電氣火災監控設備,電氣火災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火災電氣監控系統,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電氣火災監控模塊,電氣火災監測系統,電氣火災檢測系統,電氣火災預警系統特點在于漏電監控方面屬于先期預報警系統。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不同的是,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早期報警是為了避免損失,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為了減少損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是指當被保護線路中的被探測參數超過報警設定值時,能發出報警信號、控制信號并能指示報警部位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