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特點
4.1工作電流
推動器在額定工作電壓、額定工作電壓頻率下,在推動額定負載達到額定行程時,其工作電流應小于等于表2規定的額定電流。
4.2上升和下降時間
推動器在額定頻率、電壓、負載和垂直安裝時其上升和下降時間應不大于表2中規定。
4.3推力試驗
推動器在額定頻率、額定電壓和垂直安裝時其推力不小于1.25倍的額定推力。
4.4推力及行程試驗
推動器在額定推力下(見表一)應能由起始位置在規定的時間推至終止位置,并以額定操作頻率動作15min,不得有異常現象,行程應符合額定行程(允差±5%)。
4.5推動器溫升要求:
在周圍空氣溫度不超過+40°C,額定電壓、額定負載及S1連續工作制下,推動器外殼的溫升應不超過70K。
4.6電源電壓波動試驗
推動器(85%-110%)的額定電壓和額定頻率下的推力應不小于額定推力,并且在額定載荷下推動器推桿能推起至額定行程。
4.7電動機性能應滿足標準要求
4.8防爆結構要點
本系列推動器的電機在結構設計時,充分考慮到當爆炸性混合物侵入到電動機內部,因某種原因發生爆炸而不致引起電動機外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因此,電機的外殼強度,組成外殼的各零部件的隔爆接合面長度和間隙,以及限制外殼表面溫度是保證隔爆性能的關鍵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