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各種各樣的材料中選擇出合用的材料是一項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約的工作,通常應考慮下面的原則:
載荷的大小和性質,應力的大小、性質及其分布狀況
對于承受拉仲載荷為主的零件宜選用鋼材,承受壓縮載荷的零件應選鑄鐵。脆性材料原則上只適用于制造承受靜載荷的零件,承受沖擊載荷時應選擇塑性材料。
零件的工作條件
在腐蝕介質中工作的零件應選用耐腐蝕材料,在高溫下工作的零件應選耐熱材料,在濕熱環下工作的零件,應選防銹能力好的材料,如不銹鋼、銅合金等。零件在工作中有可能發生磨損之處,要提高其表面硬度,以增強耐磨性,應選擇適于進行表面處理的淬火鋼、滲碳鋼、氮化鋼。金屬材料的性能可通過熱處理和表面強化(如噴丸、滾壓等)來提高和改善,因此要充分利用熱處理和表面處理的手段來發揮材料的潛力。
零件的尺寸及質量
零件尺寸的大小及質量的好壞與材料的品種及毛坯制取方法有關,對外形復雜、尺寸較大的零件,若考慮用鑄造毛坯,則應選用適合鑄造的材料;若考慮用焊接毛坯,則應選用焊接性能較好的材料;尺寸小、外形簡單、批量大的零件,適于沖壓和模鍛,所選材料就應具有較好的塑性。
經濟性
選擇零件材料時,當用價格低廉的材料能滿足使用要求時,就不應選擇價格高的材料,這對于大批量制造的零件尤為重要。此外還應考慮加工成本及維修費用。為了簡化供應和儲存的材料品種,對于小批制造的零件,應盡可能減少同一部設備上使用材料的品種和規格,使綜合經濟效益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