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朱光耀稱G20杭州峰會已進入倒計時階段,其召開對于構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具有重要意義。關于促進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聯動方面,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討論了關于互聯互通的全球基礎設施聯盟建設,并且一致同意提交杭州G20峰會審議和批準,這是對全球基礎設施建設有著重大影響的決策。
加快淘汰僵尸企業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而摸清我國當前僵尸企業的情況是重要前提。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27日發布國內首份完整的僵尸企業研究報告。該報告使用1998-2013年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庫和1998-2015年上市公司數據庫,對中國僵尸企業進行了全面研究指出,鋼鐵、房地產等五大行業比例最高。
報告提出新的識別僵尸企業的方法:如果一個企業在當年和前一年都被FN-CHK方法識別為僵尸企業(即企業獲得的貸款利息率低于正常的市場最低利息率),那么該企業在當年就是僵尸企業。
報告指出,分年份來看,2000-2013年,中國工業部門的僵尸企業比例最高時(2000年)大約30%,此后呈下降趨勢,并在2004年之后保持穩定。2005-2013年的工業部門僵尸企業比例大約為7.51%。這說明中國僵尸企業的問題是在逐漸緩解的。
分行業來看,利用2013年中國上市公司數據,我們發現:僵尸企業比例最高的五個行業是:鋼鐵(51.43%)、房地產(44.53%)、建筑裝飾(31.76%)、商業貿易(28.89%)和綜合類(21.95%);僵尸企業比例最低的五個行業是:銀行(0.00%)、傳媒(4.12%)、非銀金融(4.65%)、計算機(5.23%)和休閑服務(5.88%)。
此外,分地區來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東部南部地區僵尸企業比例比較低,而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西南、西北和東北地區僵尸企業比例較高;分所有制來看,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最高,民營企業和港澳臺及外商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相近,且遠低于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分規模來看,大型企業和中型企業的僵尸企業比例最高,但由于基數比較小,大部分僵尸企業還是小型企業;分年齡來看,隨著企業年齡的增長,僵尸企業的比例越來越高。成立1-5年的企業中,只有約3%的企業是僵尸企業;而在成立超過三十年的“老”企業中,約有23%的企業都是僵尸企業。
20CrMo圓鋼生產廠家37CrNi3合金鋼管生產廠家二、產品成本費用要素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費,是指為生產產品投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的成本。原料及主要材料費主要包括投入的鐵礦石、鐵水、生鐵塊、廢鋼、鐵合金、鋼坯、鋼錠、用于再加工的鋼材、鋅、錫、有機涂料等成本。
(二)輔助材料費,是指為生產產品投入的輔助材料的成本。
輔助材料費主要包括投入的皮帶、耐火材料、熔劑、電極、軋輥、酸堿類、油脂類、包裝材料等成本。
(三)燃料和動力費,是指為生產產品耗用燃料和動力發生的費用。燃料和動力費主要包括耗用的煤炭、焦炭、助燃劑,以及風、水、電、氣等費用。
(四)人工費,是指為生產產品向職工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及各項附加費用。人工費主要包括職工工資及各項津貼、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商業人身險、其他勞動保險及勞務費等。
(五)折舊費,是指為生產產品使用的生產裝置、廠房、附屬機器設備等計提的折舊。
(六)運輸費,是指為生產產品提供運輸服務發生的費用。
(七)維護及修理費,是指為維持產品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設施設備原有的生產能力,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維護及修理費主要包括材料費、修理工時費、備品備件費等。
(八)財產保險費,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向社會保險機構或其他機構投保的各項財產所支付的保險費用。
(九)辦公費,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發生的文具費、郵電費、通訊費、印刷費等辦公性費用。
(十)差旅費,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職工因公出差所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出差補助等。
(十一)會議費,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召開或參加會議發生的費用。
(十二)外委業務費,是指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委托外部單位提供服務發生的費用。
(十三)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耗用的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的攤銷。
(十四)租賃費,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租入的各種資產,按照合同或協議的約定支付給出租方的租賃費用。
(十五)機物料消耗,是指在產品生產過程中耗用的未作為原材料、輔助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管理使用的一般性材料支出。
(十六)勞動保護費,是指為生產產品為職工提供勞動保護、防護等發生的費用。
(十七)排污費,是指為生產產品負擔的排污機構處理廢氣、廢水、廢渣等所發生的費用。
(十八)信息系統維護費,是指為組織產品生產管理,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完成后所發生的運行維護費用。 該報告分析認為,導致僵尸企業出現的原因主要有五大方面: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政企合謀,地方政府之間和國企之間的惡性競爭,大規模刺激的后遺癥,外部需求沖擊,銀行的信貸歧視。
報告提出五項減少僵尸企業的建議:第一,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尤其是慎用產業政策。不要給缺乏效率、生存無望的僵尸企業提供各種補貼或迫使銀行發放貸款。第二,完善國資委對國企的考核指標,警惕國企光是做大而沒有真正做強和做優。第三,強化銀行的預算硬化。加強對銀行體系的監管,減少地方政府對轄區內銀行的行政干預。第四,多渠道化解過剩產能,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網。第五,加快國企改革步伐,關鍵是明確國企定位。進一步對國企進行分類改革,明確哪類國企要承擔政治和社會功能,哪類國企是純粹的市場化企業。對于前者,限制數量,當做特殊企業來對待;對于后者,加強市場化考核,鼓勵做強做優。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報告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反腐敗與新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年度報告,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反腐敗與新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聶輝華等人共同完成。
促進民間投資有哪些典型經驗和做法值得推廣和借鑒?對此,國家發改委7月28日印發了《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共計60條。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后注意到,這些典型經驗和做法可以歸納為五類,分別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和改善政府服務;積極采取措施,努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深化細化政策措施,吸引民間投資進入更多領域;營造公平透明市場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多措并舉,加大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
其中,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方面,典型經驗和做法之一就是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作用,如廣東省通過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完善服務平臺建設,推動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方式,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至于其他典型經驗和做法,更是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如山東省出臺文件鼓勵民間資本設立民間資本融資管理機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針對當地實體經濟項目開展股權投資、債權投資、資本投資咨詢、短期財務性投資及受托資產管理等業務,利用民間資本主導設立的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直接為民營企業開展融資和資本管理服務;江蘇、福建、山東、天津等地探索開展信貸風險補償,通過設立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等手段,建立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支持力度;江西省搭建質押融資平臺,采取股權登記托管和質押融資相結合,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