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研究政策的企業家,絕不是一個合格的企業家。不擅長把握政策溫度的企業,也絕成不了一個優秀的企業。
政策中往往體現出國家、省、市各級政府的產業導向和項目、資金的扶持方向,換言之,政策蘊含商機。所以,身為行業領軍者,必不可少的一項基本功就是認真研究政策、及時掌握信息、積極對接項目。先于人、快于人、多于人,才能好于人。
最貫穿全局的政策
轉型升級
隨便翻一翻今年的政策,就能羅列出一系列體現“轉型升級”精神的文件。
其中,最“點題”的莫過于2012年1月18日國務院正式印發的《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把整個工業作為規劃對象,并且由國務院發布實施的中長期規劃。《規劃》在全面分析“十一五”工業發展成就和“十二五”面臨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工業轉型升級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點領域發展導向和保障措施。
此外,5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了包括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在內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發展方向和主要任務,旨在通過搶占下一輪經濟競爭制高點以實現長久以來期盼的結構性調整和經濟轉型。
“轉型升級”的主體在企業,靈魂在創新。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還下發《關于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產能,實現內涵式發展的投資活動。
上述系列規劃的陸續出臺,均緊緊圍繞著轉型升級這條主脈絡。不僅如此,近日召開的工信部年度工作會議還提出,2013年中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目標為10%,較2012年的預期目標又調低了一個百分點,為工業轉型升級留出更大空間。
為此,工信部部署了2013年轉型升級行動計劃“6+1”專項行動,包括寬帶中國、工業質量品牌能力提升、扶助小微企業、兩化深度融合創新推進、工業強基和節能與綠色發展這6個專項行動,以及改進作風年活動。
由此可見,繼2012年之后,“轉型升級”還將繼續貫穿2013年。
最小心謹慎的政策
核電開閘
因去年春天日本福島核電站泄漏事故而停擺的中國核電建設終于在2012年年末重新啟動了。
近年來,中國各地掀起核電建設的高潮,就核電機組在建規模來看,我國已居全球首位。如此規模,加上仍在不斷高漲的熱情,難免有安全之虞。福島核電站泄漏事故適時敲響了警鐘,也給了中國核電產業一次反思的機會。
經過了一系列的核電安檢,去年10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討論并通過了《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與《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并對“十二五”后3年在建核電機組的建設進度,及新核電項目選址限定等重大社會關注問題作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將電力需求與核安全綜合考量之后,國務院最終作出了“穩妥恢復正常建設”的決定,并對已經領到出生證、有待“十二五”后3年開工的核電機組,明確提出“新開工核電機組的安全標準必須全部符合國際三代核電安全標準”這一準入門檻。
這一次會議被看做是核電重新起航的標志,也使得焦慮已久的國內核電及相關產業稍稍松了一口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內陸核電項目并未同步解凍。會議明令,“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如此決策可謂用心良苦,一來將核電產業“大躍進”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中,一舉肅清了核電產業初現的浮躁氣氛,二來又堅定了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的決心,從產業和技術兩方面指出了未來的發展方向。
福島核泄漏的陰霾遠未散盡,和技術與資金相比,眼下實現核電強國夢的難點,或許更多的在于如何獲取社會輿論的廣泛理解與支持。
最滿載期望的政策
分布式發電
繼去年歐美“雙反”之后,印度也緊隨其后加入了對華光伏產品的反傾銷陣營,國際市場環境的急劇惡化讓眾多光伏企業苦不堪言。同年,我國風電產業也是險象環生,嚴峻的“棄風”和“消納不暢”使其“太 ”至極。
深陷悲觀情緒的中國風電和光伏產業,眼下不得不探尋新的發展拐點,而“分布式發電”正承載著諸多期許,被譽為這兩個產業的“破冰之劍”。
所謂分布式發電,通常是指發電功率在幾千瓦至數百兆瓦(也有的建議限制在30~50兆瓦以下)的小型模塊化、分散式、布置在用戶附近的高效、可靠的發電單元。所生產的電力主要為自用,具有容量小、電壓等級低,接近負荷,對電網影響小等特點,可應用在工業廠房、公共建筑以及居民屋頂上。
業內人士指出,其最大優勢在于充分利用各種分散存在的能源,有效解決電力在升壓及長途運輸中的損耗問題,提高能源利用率,而且還有利于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為其他行業進入電力市場打開方便之門。
據了解,目前不少發達國家都非常重視屋頂光伏行業的發展,包括德國、日本、美國等。比如,美國通過“千萬太陽能屋頂提案”,每年設有專項補貼資金,目標是在2020年前安裝1000萬個太陽能系統。
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在這方面也有所行動,如已經實施的“金太陽”工程和光電建筑示范項目,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給予補貼。去年10月26日,國家電網還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暫行)》,為滿足條件的光伏項目免費提供接入服務。
近日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更是明確指出,未來幾年,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將迎來大發展的局面。
最難落實的政策
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
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會議討論通過《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規定要以純電驅動為汽車工業轉型的主要戰略取向,當前重點推進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推廣普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節能內燃機汽車。
2012年7月9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2011-2020年)》在經過三年的博弈與等待之后,正式發布。其目標是——爭取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萬輛,到2020年超過500萬輛。
這一規劃的出臺,使得優先發展純電動還是混合動力,混合動力傾向微混還是重混等理論爭議告一段落,但隨后關于規劃設定的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目標的質疑聲卻不絕于耳。
“2015年累計產銷量達到50萬輛”,對于企業而言,是好事,更是挑戰。一方面,據業內估算,50萬輛的銷售額或近千億,可讓一些參與企業扭虧為盈;另一方面,平均每年約17萬輛的目標,對目前僅有五位數的銷售規模來說,難度可想而知。
新能源汽車在國內尚處于“叫好不叫座”的階段。科技部電動汽車重大專項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甄子健曾透露過這樣一組數據,截至2011年10月,全國25個示范城市共推廣節能和新能源汽車13085輛,其中包括純電動、插電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汽車在內的新能源汽車6142輛,混合動力的節能汽車6943輛。
事實上,規劃發布半年多以來,包括北京、上海、重慶、深圳等在內的25個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的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也的確沒有顯著增加。
對此,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如此表態:“實現這個目標難度很大,任務十分艱巨,因此在規劃中用了‘力爭’這兩個字。最終提出這個目標,也是經過了各界的討論和研究,考慮到目標的難度,同時也充分考慮到國家政策對新能源產業支持的重要性,希望通過國家、企業、社會等各界的努力,最終達到這一目標。”
最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政策
汽車召回條例
2012年2月,國務院法制辦發布《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同年10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該條例將于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十年磨一劍,至此,2002年就由國家質量監督部門起草的條例,終于付諸實施。這個在汽車發達國家早已成熟實施的好制度在中國的孕育過程并不平坦。
從2001年日本三菱帕杰羅汽車被禁事件被媒體曝光以后,關于汽車召回的呼聲就越來越響。2002年10月23日,質檢總局曾經發布《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當時,有媒體如此評價這條新聞:“國家質檢總局正式向社會公布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標志著中國實行汽車召回制度進入倒計時。”
一年半后,部門規章《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于2004年3月15日正式公布。同年6月18日,一汽集團和廣州本田宣布召回旗下馬自達6和03款雅閣,這是中國國產汽車首次正式宣布召回旗下車型進行檢修,這個“第一次”如巨石墜潭,激起了各方的強烈回響。
在此之后,國家質檢總局曾在2010年7月就其起草的《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但之后并未正式出臺實施。
沉寂了一年半后,在2012年,《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終于面世。這意味著,立法層級較低、威懾力明顯不足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自2013年起成為歷史,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制度正式由部門規章上升為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