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省級農發機構要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農發辦)有關要求,及時發布申報指南并報國家農發辦,明確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并要求項目申報單位確保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與完整,指導基層農發機構做好項目申報工作。
(二)地方各級農發機構要公開項目申報要求,認真組織符合要求的項目申報單位申報項目,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情況,按《農業綜合開發財政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財發〔2011〕7號)等規定處理。要按照公平、競爭、規范的原則篩選擬上報扶持的產業化發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