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ISO標準砂化學分析方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hina ISO standard sand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國ISO標準砂化學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試劑和材料、儀器與設備、試樣的制備、燒 失量的測定等°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ISO標準砂。
2規范性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682 分析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3基本要求
3.1試驗次數與要求
每項測定的試驗次數規定為兩次,用兩次試驗平均值表示測定結果。
在進行化學分析時,除另有說明外,必須同時做燒失量的測定。其他各項測定應同吋進行空白試驗, 并對所測結果加以校正。
3.2質量、體積、體積比、滴定度和結果的表示
用“克”(g)表示質量,精確至0.0001g;滴定管體積用“毫升”(mL)表示,精確至0.05mL;滴定度單位 用“毫克/毫升”(mg/mL)表示;滴定度和體積比經修約后保留有效數字四位。各項分析結果均以質量分數計,附著氯離子數值以%表示至小數點后四位,其他成分數值以%表示至小數點后二位。
3.3允許差
本標準所列允許差均為絕對偏差。
同一試驗室的允許差是指:同一試驗室同一分析人員(或兩個分析人員),采用本標準方法分析同一 試樣時,兩次分析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相關的允許差規定。如超出允許范圍,應在短時間內進行第三次測定(或第三者的測定),測定結果與前兩次或任一次分析結果之差值符合本標準相關允許差的規定時,則取其平均值。否則,應查找原因,重新進行試驗。
不同試驗室的允許差是指:不同試驗室采用本標準方法對同一試樣各自進行分析時,所得分析結果的允許差應符合本標準相關的允許差規定。
3.4灼燒
將濾紙和沉淀放入預先已灼燒并恒量的坩堝中,烘干。在氧化性氣氛中慢慢灰化,不得有火焰產生, 灰化至無黑色顆粒后,放入高溫爐中,在規定的溫度下灼燒。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
3.5 恒量
經第一次灼燒、冷卻、稱量后,通過連續對每次15mm的灼燒,然后冷卻、稱量的方法來檢查恒定的質量,當連續兩次稱量之差小于0.0005g時,即達到恒量。
3.6空白試驗
使用相同量的試劑,不加入試樣,按照相同的測定步驟進行試驗,對得到的測定結果進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