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D 各項試驗記錄
本標準用詞說明
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于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案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規范中指定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