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審訊室軟包談話室阻燃軟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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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115.00 元(人民幣) | 產地:廣東廣州市 |
最少起訂量:1 | 發貨地:廣東廣州市 | |
上架時間:2023-12-17 15:38:02 | 瀏覽量:100 | |
廣州優音匯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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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模式:生產加工 |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墻面裝飾 | 主要客戶:政府單位、設計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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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曾先生 (先生) | 手機:1812248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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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809095280@qq.com |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鶴邊五社通達工業區7號樓 |
審訊室入口處應當懸掛“審訊室”標示牌,室內墻上醒目位置懸掛統一制作的《違法嫌疑利義務》、《行政案件證利義務》、《行政案件被害利義務》公示板和“聲像監控區”標示牌。 審訊室房屋應牢固、安全、通風、整潔,房間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層高不低于2.55米。地面鋪設復合地板,門及墻面應當做隔音和防撞處理,隔音防撞材料要采用阻燃環保材料。窗戶內側應安裝牢固的防護欄(網)等安全防護設施。 (審訊室墻面隔音防撞材料-防撞軟包、環保、阻燃) 審訊室內配置詢問桌椅和被詢問人專用座椅。被詢問人專用座椅應牢固可靠,固定于地面。被詢問人專用座椅與詢問桌、電源等設施應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離。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配置監護人、翻譯人員專用座椅。審訊室內光照亮度應當滿足錄像要求,照明燈具安裝防護罩,電源插座應為防觸摸式安全插座。 審訊室應安裝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電子設備,房間應至少安裝2個視頻探頭,并確保覆蓋房間區域。視頻圖像及錄音必須確保清晰。聲像監控資料在接入網上監督信息系統時,應當對音頻、視頻數據進行分流處理,音頻數據不得進入網上監督信息系統,防止案情泄露。對不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電子監控設備,應另行配置符合前款功能要求的同步錄音錄像設備。 審訊室防撞軟包室內連接內部網絡,設置電腦及打印機,能進行網上辦案。被審訊人身后墻上應安裝能清晰、準確顯示年、月、日、時及溫度、濕度的電子時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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