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初創企業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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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1 元(人民幣) | 產地:深圳 |
最少起訂量:1份 | 發貨地:本地至全國 | |
上架時間:2020-01-09 11:02:59 | 瀏覽量:225 | |
深圳市馳燦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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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模式:商業服務 | 公司類型: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咨詢服務 | 主要客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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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初創企業補貼
注意: 1、民非企業:指用非國有資產辦的從事非營利性活動的社會組織。如學校、醫院、教育機構等。 2、場租補貼: 2.1、自主創業人員入駐市區政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載體(以下簡稱主辦載體)創辦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減免租金。主辦載體對自主創業人員創辦初創企業已有租金減免或優惠,但低于本辦法規定比例的,按本辦法規定的比例予以減免或優惠;已有租金減免或優惠高于本辦法規定比例的,不再享受本項租金減免。 2.2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直部門及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留學生創業園等(以下簡稱認定載體)內創辦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2016年12月1日起,大學生群體的場租補貼在原標準基礎上上浮30%,即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 2.3自主創業人員在上述主辦載體以及認定載體外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的,按每月至高不超過500元(每年至高不超過6000元),給予至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2016年12月1日起,大學生群體的場租補貼在原標準基礎上上浮30%,即按每月至高不超過650元,給予至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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