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市發改委消息,合肥市開始申報第三批國家示范物流園區,8月3日前提交申報。時間不多,速速來看國家示范物流園區的申報條件和材料。
申報條件要求
1.符合相關建設要求。申請開展示范工作的物流園區需要滿足《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相關條件和選址要求,具有獨立運營的物流園區管理機構、完善的基礎設施及較強的貨運物流服務能力;具備應急物資大規模快速集散、中轉能力,可以提供較好的信息、政務、商務等配套服務;規劃、用地、安全、節能、環保等方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
2.具備良好運營條件。開業運營1年(含)以上,且期間沒有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園區全部入駐物流業務年收入20億元以上,年營業收入超過2億元的物流企業不少于3家。園區實際占地面積、物流運營面積、倉儲面積、物流強度及集裝箱吞吐量等滿足《關于開展物流園區示范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15〕1115號)有關要求。
申報材料
各縣(市)區、開發區發改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做好本地區示范物流園區的組織申報工作,指導有意愿、有基礎參與的物流園區對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編制申報材料。如相關物流園區在防控和支持上下游企業復工復產發揮了重要作用,請在申報材料中一并說明。
本次申報材料需要一式3份,如果你的園區入駐物流業務年收入20億元以上,一定不要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