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代理又分為直接報關代理和間接報關代理。 報關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指的是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負責人、貨物和物品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通過海關監管口岸時,依法進行申報并辦理有關手續的過程。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
中文名報關代理外文名CustomsBroke代理機構報關行使用對象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秦皇島代理貨物出口報關

簡介
由于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報關簡介報關的定義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的規定,辦理貨物、物品、運輸工具進出境及相關海關事務的手續和步驟。
要點:1.經由設立海關的地點進出境是貨物\物品\運輸工具進出境的基本原則;2.報關主體須及時向海關履行申報義務。報關的分類報關分為自理報關和代理報關兩種。自理報關: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自行辦理報關手續稱為自理報關。自理報關單位必須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和報關權。代理報關: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理其辦理報關手續的行為。代理報關根據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又可以分為直接代理報關和間接代理報關。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 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貨物。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準予免交。 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并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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